项辰:“我可以去势的!”
郑珣瞳孔巨震。
什么去势?去什么势?
这么拼吗?就为了吃口瓜?
他疯了还是她疯了?
项辰比郑珣还震惊,他纯粹就是平时记嘴胡言乱语习惯了。
这话说出口他就后悔了,怎么办怎么办?公主不会当真了吧?
万一公主真的要他去势可怎么办?
说出去的话泼出去的水,一时间,他有点进退两难。
郑珣故作严肃地思索片刻:“既然你都诚心要求了,也不是不行。”
项辰如丧考妣,耷拉着脑袋,欲言又止。
郑珣视而不见,轻轻抬了抬下巴:“带路,去找王二狗。”
幸好,项辰只是有点不靠谱,但是没有那么不靠谱,听到吩咐,他严肃了些:“是!”
……
郑珣找到王二狗的时侯,他正在进行一项神圣的任务——给一匹马接生。
他家祖祖辈辈都是兽医,他从小跟各种动物一起长大,这些动物里,他尤其喜欢马。
给马接生,是他从父亲那里偷学到的唯一一项手艺。
苑马寺有兽医,但是对方恰好前几天摔断了手,他的徒弟尚未长成,这匹母马是一匹良驹,偏偏小马在肚子里移了位,得有人帮一把才行。
于是,有点经验又赖在这儿一直不肯走的王二狗就被抓了壮丁。
看到郑珣,其他人有些慌张。
“公主,此处污秽……”
郑珣竖起食指在唇上比了比:“嘘……”
王二狗没有发现他的主子就在不远处,他正在聚精会神地推着马腹。
汗水划过额头,渗入眼睛,但是他的神情依旧认真,丝毫没有被影响。
又过了两刻钟,小马驹终于平平安安地从马腹中出来。
王二狗松了口气,抬起胳膊擦了擦额头上的汗珠。
“成功了!”他兴奋地扭过头跟其他人分享。
然后,他一眼就看到了郑珣,脸上灿烂的笑容瞬间顿住。
他无措地将沾染了鲜血和粘液的手负到身后,结结巴巴地道:“公……公主!”
看他准备行礼,郑珣开口制止他:“行了,不用多礼,王二狗,妙手回春,救马两命,功德无量啊!”